線上續卡用戶約定條款
一. 申請人同意
 (一)、遵守本管理中心之憑證實務作業基準之相關規定,並確認提供申請資料之正確性。
 (二)、必須使用符合申請資格的憑證,並搭配可上網的電腦及讀卡機登入本網頁,即可作線上續卡申請及查詢及開卡服務。
 (三)、在申請線上續卡期間,如因舊憑證到期,新憑證尚未收到時,用戶應儘速尋求其他途徑完成與他人應為之法律行為,不得以無法正常運作,作為抗辯他人之事由。
二. 本服務僅辦理線上續卡作業
 (一)、申請資格:系統僅接受憑證已8年到期(含展期期間)前60天及到期後1年內,且到期前為有效的自然人憑證,才能進行線上續卡作業。(需為設有戶籍之國民,且未受監護宣告者)
 (二)、費用(新臺幣):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+ 郵資掛號處理費28元,共278元。
 (三)、付費方式:委由中華電信HiNet小額付款系統代為收款 (可用ATM或信用卡付款),請注意不同付款方式有可能產生手續費。
 (四)、繳費期間:申請後,請於2天內完成繳費,如尚未完成繳費之訂單,系統將會自動刪除該筆申請資料。
 (五)、寄送時間(限國內郵遞):臺灣本島地區,約7個工作天可收件;離島地區,約10個工作天可收件。
 (六)、用戶代碼:可以請自行設定6-10碼,可混合設定英文、數字或特殊符號。英文字母有大小寫區別,請牢記用戶代碼,因安全性考量系統不會留存用戶代碼;此用戶代碼用途做為開卡作業使用與鎖卡解碼等用途。
 (七)、申請欄位註記「※」為必填欄位。
三. 請於電子發票設定頁面確認應取得二聯電子發票(個人消費)或三聯(公司報帳用)發票,如需申請三聯(公司報帳用)發票應完成相關資料填寫,憑證管理中心已盡告知義務,且為配合國稅局勸止二聯換開三聯之政策,憑證管理中心有權利考量各因素後拒絕換開發票。
四. 申請者繳費完成後,申請的資料已送出,並開始製作新憑證IC卡,卡片會印上申請人專屬的姓名及使用期限,此時
 (一)、申請時所提供的申請資料,無法再作更改。
 (二)、因IC卡片需要工本費,不能再申請退費。
五. 線上續卡申請後無法馬上拿到卡片,請申請者於線上續卡付款後等待卡片寄達;如無法等待卡片寄送時間,請用戶攜帶身分證正本、IC卡工本費250元及E-MAIL信箱,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(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),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,當天即可領取卡片。憑證管理中心已盡告知義務,申請者不得以此理由於付款後要求退費。
六. 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政策暨隱私權聲明同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之規定
七. 申請線上續卡的時間為自然人憑證即將8年到期的用戶(含展期期間),可自行選擇於憑證到期前的60天開始至到期後1年內線上申請續卡,線上續卡係依照申請者申請的日期為簽發及製卡的依據,非接續舊卡效期。
八. 線上續卡相關作業流程圖說明
線上續卡相關作業流程圖說明